新科协发〔2024〕25号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自治区科协将组织实施2024年重点科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学会科普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科协所属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学会)
项目内容: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新时代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要求,支持自治区科协所属自治区学会积极推广普及科研成果,开展公益科普服务,开发本领域科普资源,丰富优质科普供给,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特色科普品牌,促进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中建功立业。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开展学会品牌科普活动不少于2场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在“科普新疆”等平台发布活动直播链接,对活动进行直播,积极与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联合协作、资源共享,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每个项目须形成科普图文及视频,支持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
2.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本学会科普工作实际,提交1份学会科普工作研究报告,重点从“品牌、平台、队伍、专项、奖励、阵地”六位一体的角度谈如何做好学会科普工作。
项目数量:12个
经费额度:3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以农科学会及涉农相关单位为主)
项目内容:重点面向南疆农牧民群众传播农业生产、科学生活、科学经营等方面技术和知识,提升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在广大农牧民群众中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广大农牧民群众科普需求,每个项目撰写科普文章不少于8篇,制作至少1部科普视频。自治区科协拥有项目成果的使用权和版权,可在全国范围内用于科普宣传,科普文章支持在《知识-力量》《科学与生活》杂志等渠道发布,科普视频支持在“科普新疆”“好奇新疆”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
2.科普文章。文体不限、科普性强、图文并茂,单篇在2000字左右为宜。
3.科普视频。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短视频、科普动画等,格式为MP4,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画面稳定、光线明亮、声音清晰。
4.项目成果具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
项目数量:12个
经费额度:3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
项目内容:以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各类科学教育活动,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等。
项目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不少于6场次,线下覆盖不少于1000人次,线上不少于10万人次。项目须形成科普图文及视频,支持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6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四)乡村流动科技展览展示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等
项目内容:为助力文化润疆,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全力抓好十件民生实事要求,以南疆为重点,开展文化科技惠民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具体要求如下:
深入乡村,重点面向农牧民、青少年等群体,以流动展品为依托,通过科技展览展示、科普宣讲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每个项目开展科技展览展示活动不少于6场次,活动覆盖不少于6个乡镇(涉及不少于2个地州市)。
项目数量:5个
经费额度:6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五)社区科普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等
项目内容:根据中国科协、民政部《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科普工作的意见》要求,支持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科普工作,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探索新时代社区科普工作模式,助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提升。具体要求如下:
归纳总结社区居民科普需求,每个项目开展社区科普活动不少于6场次(涉及不少于2个地州市)。凝练、分析社区科普社会化组织动员经验及方法,形成1份本领域内的社区科普社会化组织能力提升报告,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项目数量:8个
经费额度:3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二、项目指南
(一)科普重点
科普对象以青少年、农牧民、老年人群体为重点。青少年群体以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农牧民群体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牧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老年人群体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
(二)科普主题
包括但不限于: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业、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教育“双减”、青少年科技教育、天文地理、动植物、航空航天,“双碳”、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能源安全、气象、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合理用药、心理健康、卫生健康,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等。
(三)科普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剧表演、研学实践、技能培训、纪念日科普活动、各类科普比赛、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创作、科普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具备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自治区科协有关项目的。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最多申报1个项目。
(二)鼓励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联合申报(需确定其中1家单位为项目牵头单位)。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科普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将PDF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发送至自治区科协科普部邮箱。
(四)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5月8日18点,逾期不予受理。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自治区科协官网公布。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自治区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申报项目一经立项不再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提出申请,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批准后方可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项材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自治区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措施。
联系人: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汤广源 左永江
电 话:0991-6386024 6386025
邮 箱:xjkxkpb@126.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自治区科协办公楼912室)
附件:科普项目申报书
自治区科协
2024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