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班补学的通知

2024 · 07 · 29 12 : 20

张清云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2023年度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专业科目)补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科学传播、科普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从事科学传播、科普教育相关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科学传播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5月24日

培训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31日

四、报名流程

专业科目统一通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流程请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https://www.xjzcsq.com/xjzcsq/contents/207/1899.html

具体步骤如下:

(一)打开新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登录账号,点击“专业科目报名”;

(二)进入报名页面,选择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的相应学习级别;选择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并选择对应补学年度;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含缴费凭证),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三)按时完成60课时的课程学习,并参加在线考试。

五、培训方式及考核发证

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采用录播视频的授课方式,并按规定学满课时,考试合格后核发《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收费按照发改委《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初级为120元/人,中级为160元/人,高级为200元/人。

缴费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柜台或电子银行)的方式进行缴费;打款至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991903340910301;

联系电话:0991-6386088。

注:请务必按要求备注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培训发票统一开具,具体时间请进入QQ群(983665922),另行通知。

七、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新疆自然博物馆协会

报名联系:徐春满、曹瑀、米娜娃·帕提库拉

联系方式:0991-63861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博物系列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