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新疆科普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 · 07 · 18 17 : 53

张清云

新科协发〔2023〕86号

各地州市科协、科技局、人社局,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推进《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奖励在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第七届新疆科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推荐单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推荐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助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突出反映申报集体和个人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普工作发展方面的具体成效,尤其是在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实施科普项目、创作科普作品、研发科普产品(展品)、从事科学传播和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名额

第七届新疆科普奖推荐和申报无名额限制,由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新疆科普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新疆科普奖材料报送、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上专用平台进行。

(一)登录注册。请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s://www.xast.org.cn/),选择“业务系统”栏目下的“新疆科学技术普及奖”进行注册。推荐单位联系自治区科协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申报。申报集体和个人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登录平台,对申报集体和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同时出具“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模板在平台“推荐单位意见”界面下载),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提交至自治区科协。

(三)申报时间。申报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逾期网络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自治区科协联系人: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左永江 汤广源 0991-6386024 6386025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

电子邮箱:xjkxkpb@126.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新疆科协办公楼912室(邮编:830054)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人社厅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奖评选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docx 下载
“新疆科学技术普及奖”申报手册.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