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2023 · 06 · 21 17 : 34

张清云

新科协发〔2023〕85号

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各高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新疆军区政治部干部处,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表彰在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推动新疆科技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

3.在自治区科研一线工作,为新疆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诚实守信、追求真理的职业道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推荐人选。

(二)专业条件(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的;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高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新疆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本系统候选人;自治区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荐本领域候选人。各推荐渠道择优推荐候选人,不限名额。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真正推荐出在科研和生产一线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候选人工作单位和推荐渠道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科研学术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营造科研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

      (三)候选人材料要简明扼要,真实可靠,重点突出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科技成果以在国内取得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新疆青年科技奖材料报送、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上专用平台进行。

(一)网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登录注册。请候选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s://www.xast.org.cn/),选择“业务系统”板块中的“新疆青年科技奖”进行注册。其中,候选人及其工作单位自行登录进行注册,推荐渠道联系自治区科协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2.网上申报候选人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和“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提交至工作单位(上传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件,原件同时交由工作单位进行核对审核)。候选人工作单位注册登录后,对候选人的相关条件以及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性、真实性等核对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填写“工作单位意见”,将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推荐渠道审核;推荐渠道登录专用网络平台,审核候选人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同时出具“推荐报告”,按要求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原件扫描件作为电子材料附件一并上传提交自治区科协,方可视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

       3.提交时间。网络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逾期网络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填表要求及网上申报流程,请仔细阅读网站内的“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申报用户手册”。

       4.网上提交报送所需电子材料

(1)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须上传照片);

(2)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3)推荐报告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

(5)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荣誉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论文、专著、专利、知识产权或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等)。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并审核通过后,由候选人在系统中打印“审批表”(一式三份,须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带有“科技工作者之家”水印,贴照片),在“个人签字”栏签字后,将原件报送工作单位和推荐渠道审核盖章;推荐渠道将“审批表”和“推荐报告”(一式一份)于2023年7月27日前报送或邮寄至自治区科协。纸质材料均为原件,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六、注意事项

(一)填写“推荐表”和“审批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二)“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组织推荐、候选人产生方式以及确定候选人等,其中,地州市推荐的,要同时加盖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和科协公章,其他推荐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三)候选人材料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新疆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

自治区科协联系人:

学会学术部(国际部)阿特那依,0991-6386028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自治区科协办公楼512室)

邮政编码:830054

附件:1.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下载
附件2:第十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审批表.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