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协、妇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2〕57号)要求,将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我区推荐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推荐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推荐团队负责人。
(三)推荐渠道
1.组织推荐
各地(州、市)科协、妇联,自治区各单位、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推荐个人奖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届或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未获得新疆青年科技奖但成绩特别优秀的女科技工作者也可推荐。
2.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候选人1名或候选团队1个;候选人、候选团队须获得1名专家提名即为有效。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届时,自治区科协、妇联共同进行严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名额分配向中国科协提名推荐。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奖项名额
我区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推荐渠道
1.组织推荐
各地(州、市)科协、妇联,自治区各单位、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届或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及新疆科协青年托举人才工程入选者,如有符合条件特别优秀的女科技工作者也可推荐。
2.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的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1名专家提名即为有效。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届时,自治区科协、妇联共同进行严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名额分配向中国科协提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提名推荐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八)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九)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团体,并填报相关材料(附件1-3)。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还须填报《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候选人或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填报《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5)。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盖章PDF版请于2023年2月5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jkxxhb@126.com。
联系人: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部 程友敏 0991-2318762
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阿特那依 0991-6386028
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
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
3.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
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妇联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