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2023 · 01 · 16 17 : 41

 
新科协办发〔2023〕2号

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2021-2025)》,适应新形势下科普工作的新要求,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为我区“十四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切实发挥好“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作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自治区科协将对“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专家成员进一步充实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地、州、市科协、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均可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层层推荐的方式,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科普服务意识。

    (二)在本专业领域有较突出的成果或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丰富的讲学或科普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科普工作者;有较强的知识沟通与传授能力和较好的语言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能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地讲解科普知识。

    (三)精通所属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熟悉国家和科普工作相关政策,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院士和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不限。

    (四)推荐少数民族“双语”讲师团成员,需熟练掌握“双语”。

      三、工作任务

    (一)面向社会公众,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政府机关开展科普讲座、专题报告会、科技培训、医疗义诊和科技咨询等科普活动。

    (二)宣传科学知识,指导和帮助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依靠科学技术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参与编写科普宣传资料、制作相关科普视频,推荐参加相关媒体科普节目。

    (四)参与各级科协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

      四、报告选题范围

      讲师团成员可结合各自所从事行业或专业,选择授课报告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政策解读(含民族宗教)、各类疾病防治、中医技术、心理健康、饮食与健康、各类农牧业技术、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直播电商、智慧助老、信息技术、防灾避险、节能减排、双碳经济、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天文气象、安全生产、前沿科技以及其他与公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切实将热心和致力于科普宣传事业的科技工作者吸纳进来,确保通知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请各单位对推荐的专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于推荐的专家经自治区科协审定后将颁发《“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成员》聘书,开展新疆科学大讲堂活动时根据基层需求选派,按相关规定发放讲课费。

    (四)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经加盖公章后,于2月15日前以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形式发送至自治区科协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毅

      电 话:0991-6386529

      电子邮箱:xjkxkjfwzx@163.com

      附件:“新疆科学大讲堂”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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