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3〕37号
各地州市科协、国资委、工商联,各有关园区、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科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职责,强化对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和联系服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建立起科协组织,建家、交友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全疆企业,特别是重点推动园区、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成立科协组织,争取实现全疆企业(园区)科协组织全覆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园区)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企业科协是企业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科协的基层组织,是科协组织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的重要触角,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是党中央对科协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是科协组织接长手臂、形成链条、密切联系服务企业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举措。建立企业科协组织,是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科技工作的需要,是建设创新型社会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体现以人为本、建设“人才工程”的需要。
二、推进企业(园区)科协工作的主要方式
1.积极鼓励支持建立园区科协。园区科协受所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当地科协业务指导,地(州、市)科协指导国家级园区建立园区科协;县(市、区)科协指导自治区级园区建立园区科协;园区科协动员组织园区所属企业加入园区科协会员单位。
2.积极鼓励支持建立企业科协。地(州、市)科协和县(市、区)科协对辖区内央企、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批复成立科协组织。自治区重点企业由自治区科协直接批复成立企业科协。
3.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加入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4.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企业科协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组建企业联合会,
5.积极鼓励加入自治区科协学会组织。对于没有条件建立科协的企业鼓励加入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类联合会,设立企业科协工作联络员。
6.积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领军人物创建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联盟等。
三、成立企业(园区)科协的方法步骤
建立企业科协,须经过企业党委、董事会或企业负责人同意后,与所在地科协联系,按以下方法步骤成立企业科协:
1.制定企业科协章程(参照附件2),发展会员,提出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选。
2.提交成立企业科协申请表(附件3)、企业科协章程,经所在地科协批复即可成立企业科协。
3.所在地科协向上一级科协报备新成立企业科协相关情况,最终报自治区科协汇总。
4.园区科协成立参照企业科协方法步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科协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与当地国资委、工商联合作,协同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通过逐个走访动员,全面了解本地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情况,引导园区和企业积极建立科协组织。
2.加强宣传推广。各级科协要加大对园区和企业的宣传力度,介绍成立园区和企业科协机构的方法步骤,积极推动园区和企业科协组织全覆盖。
3.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州市科协要制定企业(园区)科协工作推进计划,加快推进园区和企业科协建设进度,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评价内容,对于推进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科协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4.请各地州市科协汇总本地区企业(园区)科协建设推进情况和调研服务企业科协情况(见附件4),于每月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自治区科协。
请各地州市科协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科协。
联系人:新疆科技服务中心 麻奋荣
联系电话:0991-6386531 6386528
电子邮箱:xjkxkjfwzx@163.com
附件:1.企业科协组织通则
2.企业科协组织章程
3.企业科协组织申请表
4.企业科协建立情况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工商联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