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今冬明春“科技之冬”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2 · 12 · 20 10 : 30

 
新科协办发〔2022〕39号

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科技之冬”活动的通知》(新科协发〔2022〕116号)有关要求,各地州市科协、学会(协会、研究会)围绕“科技之冬”活动主要内容,结合“百会万人下基层”、科学大讲堂、乡村振兴产业顾问团等工作,积极申报自治区科协“科技之冬”培训项目,自治区科协经审核、研究,确定立项40个项目,每个支持2万元经费。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书确定的工作内容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合理合规使用经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月向自治区科协报送至少1篇工作信息(并附不少于3张活动照片,2分钟以内视频1个)或新闻报道,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项目结项报告1份(含经费使用情况)。

      联系人:科普部 哈斯铁尔·哈布丁 0991-6386027

      电子邮箱:xjkxkpb@126.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

 

      附件:今冬明春“科技之冬”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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