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2022 · 03 · 21 11 : 48

 

新科协发〔202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科协,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我区由自治区科协牵头提名,在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团委意见后推荐15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提名渠道

(一)单位提名

各地(州、市)科协开展提名工作,在征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后提名,自治区各单位、自治区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作为提名单位推荐,每一个提名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且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届或历届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未获得新疆青年科技奖但成绩特别优秀人员也可推荐。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可有效,其中领域的提名专家不少于2名。

四、工作要求

(一)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候选人提名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应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弥补我区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人员甚少的空白,并将相关材料(附件1和附件2,其中附件1须为PDF格式)电子版于2022年1月20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jkxxhb@126.com

联系人:徐佳宁 0991-6386022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主要业绩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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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xast.org.cn/info/1454/53124.htm